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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重污染天气文件2021_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知济南

tamoadmin 2024-06-16
1.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通知(2月9日)2.开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开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3.潍坊市发布重污染天气**

1.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通知(2月9日)

2.开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开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3.潍坊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按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4.潍坊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5.开封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开封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济南重污染天气文件2021_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知济南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邢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与市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意见,我市未来几日高空为脊区控制,地面高压后部偏南风,风力逐渐转弱,叠加污染传输影响,污染物逐步累积,我市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24日16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县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邢台市2021-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未纳入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的涉气企业在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执行停产措施。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重点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在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建成区内其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焊接、切割等工序,其它工序可正常施工。

三、移动源管控措施。与疫情防控及生活保障相关车辆、医疗废物处置专用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其正常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以上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矿山、洗煤厂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四、道路保洁。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城市主次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机扫、湿扫和保洁作业。

五、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提倡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通知(2月9日)

保部派出13个督查组赴河北、河南、山东以及山西省4省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是这4省是否将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执行到位。《法制日报》记者参加了对河南省的督查。

就这次空气污染的成因以及督查特点,环保部大气司大气质量管理处处长逯世泽以及中国环境监测部站预报预警中心主任李健军分别向媒体作了介绍。

据李健军介绍,在1月14日至18日的这次空气污染过程中,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河南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山东济南、德州、聊城、济宁、泰安、菏泽、淄博、枣庄、山西太原、临汾和运城等20多个城市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部分城市PM2.5浓度可能超过250微克/立方米。19日前后,受冷空气影响污染形势有望缓解。

就此次空气污染的成因,李健军说,主要是逆温、静稳天气等导致污染物累积所造成。

按照提早通报提早防控的原则,逯世泽透露,环保部1月12日晚已向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等4省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警提示信息,并要求各地根据区域预测预报结果,及时发布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他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区域内已经有30个城市按照预报结果启动了应急预案,实施大范围应急联动,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其中,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山西临汾等14个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山东济南、山西太原等12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山东滨州等4个城市启动蓝色预警。

逯世泽说,由于近期气象条件不确定性较大,环保部将加密预测会商频次,将原来的每周会商一次调整为每天一次,以进一步提高预测的准确性。他指出,环保部要求各地根据最新预报结果第一时间调整预警级别。同时,环保部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传输通道上,布设了大量超级站,开展雷达和走航观测,实时跟踪掌握污染组分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

据逯世泽介绍,针对这次污染,环保部派出了13个督查组分赴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并已于14日到位。他说,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环保部创新了检查方式,实施省部结合、交叉执法“比如,河北去查河南,以提高执法威力”。逯世泽透露,这13个督查组是环保部抽调各地执法骨干组成的,13个督查组主要在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开展交叉督查,目的是保证这些省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能够落地。

环保部还“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网格地图等手段,对区县 散小乱污 等小企业偷排突出等开展监督检查。”逯世泽说,对大型重点源企业通过在线监控数据实施监控,一旦发现超标立即派执法人员赴现场核查,发现属实紧急处理。他透露,环保部将及时公布重点源企业在线监测超标情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各类违法行为。

逯世泽指出,环保部正在会同各地组织对有关专家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成因、传输规律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更加有力的治污措施,实施“冬病夏治”,并从源头减轻大气污染物排放。

开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开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根据预测预报会商结果,预计2月10日至13日期间,淄博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按照要求,全市于2021年2月9日10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月9日18时0分启动II级应急响应。

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二、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停止渣土运输,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湿扫降尘作业频次。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

矿山、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烟花爆竹禁燃方面:

区县建成区和区县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从严控制。

潍坊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按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环境攻坚办发出紧急通知,11月2日18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全力做好应急减排工作。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近日,我市以静稳天气为主,扩散条件极差,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降低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环境攻坚办研究,我市于11月2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相关要求,预警响应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并积极引导公众注意健康防护等。同时,要严格执行《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机动车减排、工业减排、扬尘源减排等措施,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等。各县区要重点加大对本辖区排污企业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点督查企业、施工工地和车辆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对污染物排放量和用电量异常的企业进行督导;加大对企业“一企一策”落实、企业重型货车停运管理、施工工地停工及“六个百分之百”落实等情况的督查力度。此外,我市将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市纪委监委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响应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处理等措施。

潍坊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按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预测会商结果,12月20日至24日,我省内陆地区将出现一次大范围不利气象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组联合会商,经研究决定,我市自2021年12月19日2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20日16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其中,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建筑工地等扬尘源停止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行驶。

请各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辖区、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不利气象过程应对工作,履行应急响应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及公开,并于每日,上午10时上报应急工作日报。

邮箱:wufangke_wfeeb@wf.shandong.cn

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开封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开封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经济开发区文教局,市教育局高新分局、滨海分局、峡山分局,各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会商结果,我市空气污染呈上升趋势,预计12月21日至24日将持续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我市自2020年12月21日1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12月21日12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通知中小学在Ⅱ级响应停止所有室外课程和活动的基础上,视情况采取弹性教学或临时停课措施,指导广大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应急保护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潍坊市中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管控各成员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结果,11月25日夜间至29日上午,全省大部分区域将有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降低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我市决定于2021年11月24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做好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

1.引导公众注意健康防护,儿童、老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减少学生室外活动。

4.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到位,《清单》请到开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

落实机动车减排措施

1.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停运。公安部门负责各类货车实行区域限行。

2.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用车大户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城乡住房建筑、城市管理、水利、交通部门对各自监管企业、工地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落实工业减排措施

各县区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定,实行“一企一策”停、限产管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工信部门配合,负责督导落实企业停产、限产、停生产工序、生产线等措施,重点涉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导燃煤发电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到超低排放。

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

1.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住建部门负责督导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导交通工程施工和散装流体运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水利部门负责督导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市政施工单位。

2.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调度指令,适时调整洒水、清扫、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3.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由各县区、相关部门书面向市控尘办提出申请,市控尘办组织验收后统一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签批备案。已批复并在有效期内的项目可正常施工。

其他措施

农业部门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加强焚烧垃圾、露天烧烤污染防治监管检查;公安部门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响应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处理等。

四、工作要求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县区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每日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人:刘路叶航

联系电话:23620015

电子邮箱:gjbyjz@163.com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