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气象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生活指数

文章内容

徐州最新通知今天_刚刚徐州发布紧急提示

tamoadmin 2024-08-14
1.徐州发布重要天气应对工作提示(徐州发布重要天气应对工作提示函)2.徐州市疫苗首针接种临时暂停通知3.徐州市人才补贴政策4.徐州楼市新政:土地“两集中”供应,

1.徐州发布重要天气应对工作提示(徐州发布重要天气应对工作提示函)

2.徐州市疫苗首针接种临时暂停通知

3.徐州市人才补贴政策

4.徐州楼市新政:土地“两集中”供应,制定新房成交最高价

5.徐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展通报徐州市疫情防控最新通知

6.徐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关于全面禁止探视的公告

7.徐州关于暂停车驾管业务办理的通知

徐州最新通知今天_刚刚徐州发布紧急提示

徐州市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保障广大市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决定自2月24日起恢复轨道交通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轨道交通一号线恢复正常运营,行车间隔根据客流情况灵活调整。

二、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面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地铁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乘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于不戴口罩、不配合测量体温的人员,一律劝拒进站;对于体温异常者,一律劝拒进站,并登记身份信息,报送地方卫健部门处置。

三、所有车站暂不售卖单程票,暂停执行特殊人群乘车优惠和免费政策。

广大市民可关注徐州地铁APP或拨打徐州地铁服务热线0516-68686666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21日

徐州发布重要天气应对工作提示(徐州发布重要天气应对工作提示函)

徐州全民核酸检测通知

徐州市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近期,我省南京市、扬州市相继发生疫情,与我市相距不远的商丘市虞城县也出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检验全市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水平,拟于近日在主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主城区所有人员。

二、样时间和地点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8月16日晚上7:00开始,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月18日下午3:00开始,所有检测工作在2天内完成,具体样时间和样点以各区通告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请广大市民按照各区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样点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外地在徐人员可就近选择样点,有序参加核酸检测。

2.参加样检测需携带原件,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当日“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注意防暑降温,样后有序离开现场。

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肌痛及腹泻等“十大症状”的患者,应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接受检测;尚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重点人群,仍按原渠道检测;刚接种疫苗的人员,需间隔24小时以上方可样检测。

4.本次核酸检测费用由承担;凡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5.目前我市未发现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本次全员核酸检测是一次应急演练,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集,恶意传播不实、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有责。请大家积极支持配合此次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共同筑牢防疫屏障。

徐州市新型冠状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16日

徐州市疫苗首针接种临时暂停通知

徐州发布重要天气应对工作提示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我市将遭遇台风“梅花”影响,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参考应对工作提示单,结合《全市汛期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

一、具体天气预报

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预计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北偏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缓慢增强,并可能于14日下午到夜间在浙江温岭到舟山一带登陆。登陆后,“梅花”将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穿过江苏。

预计今天我市受台风影响,下午到夜里多云转阴,部分地区有阵雨,明天早晨到夜里阴有阵雨或雷雨,中东部地区大到暴雨,西部中雨,北到西北风5到6级阵风7到8级,明天气温20℃到25℃。16日阵雨渐止转多云,西北风4级左右。

二、防范工作措施

12号台风“梅花”是今年首个对我市影响较大的台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防指台风“梅花”防御调度会上许昆林讲话精神,落实王剑锋在续会讲话要求,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借鉴我市今年“7·30”特大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经验,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稳运行。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实时掌握台风路径动向和对我市的影响,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住建部门要强化建筑工地管理,严禁大风期间进行户外高空作业,严防脚手架、基坑坍塌事故发生。部署加固围墙、活动板房和集装箱看护房,持续开展全市C级、D级危房检查,坚决防止撤离人员返回居住。动员物业小区提前准备防汛物资,发生内涝时快速从受淹地下空间撤人撤车。

交通、消防、公安部门要在城区立交道路、隧道涵洞、易涝点等关键交通节点前置队伍、警力,做好交通疏导。重点对高速公路、城镇公路加强监测,会同道路养护部门、城管部门及时处置树木倒伏等灾情险情,防止阻断交通造成隐患。

城市管理部门要对高空危险物,如广告灯、玻璃幕墙及道路施工围挡、临时搭建设施等开展灾前巡查和灾后检查,及时除险加固以防倒塌、掉落伤人。

水务部门要动员防汛排涝力量,结合易涝点分布情况,预置排涝队伍、设备、物资。加强全市水系管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提前预降河湖涵道水位。强化台风期间对全市河湖堤坝、险工险段巡查检查,及时处置灾害险情。

教育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信息,及时调整上学放学时间,必要时督促各校严格落实停课措施,并通过工作群、家长布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引导师生和家长主动防灾避险。

水上交通部门要注意收集天气信息,强化三大湖区安全管理,提示施工船及运维船等小型船舶应及早进港避风。禁止在恶劣天气下进行船舶供受油,残油、含油污水接收等高风险作业。

地铁集团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落实站点防汛措施,必要时及时停运地铁,有序撤离乘客和工作人员。

电力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部位电力设施巡查力度,及时开展大风天修复电工作。提前动员抢险救援力量,联动公安、卫健、消防、应急部门确保涉电环境救援工作安全。

自然和规划部门要会同各地全面加快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整治,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必须提前落实转移安置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应对技术指导,提前加固易损毁设施、大棚。在强对流天气期间,对果园、农田里临时搭建工棚要果断撤人。

文旅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大风防范工作,暂停或关闭高空游乐项目、室外旅游景区,确保游客安全。

各地基层要落实重点人群转移避险预案,及时处置灾情险情,不能自主处置的,要快速上报请求增援。严防汛期“水电相连”风险,部署易涝点、易积水点沿街门面房落实断电措施,及时隔离内涝积水水面,开展广泛宣传,提醒汛期涉水涉电安全风险。

各地疫情防控点位在未来大风降雨期间要保障核酸监测点、小区防疫点、交通卡点安全,对临时搭建的帐篷、工棚做好加固和保护措施。

各电力设施产权单位要密切关注地下电缆井、道路信号和监控设备等配套用电设施的电力风险,尤其是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等违规用电现象在暴雨前必须落实拉网式排查。对易涝点、地下空间的配电设施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受淹漏电风险。

各级气象、水务、应急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要做好社会面预警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重点普及暴雨、强风等灾害天气应对措施,强化企业和市民应对意识,提高防范水平。要利用电视广播、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避险信息,确保到单位、到工地、到小区、到户、到人。

三、应急部门工作职责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

一是继续加强做好安全监管,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安全措施。危化品方面,督促化工企业落实防水、防淹措施,停止剧毒、强腐蚀和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露天装卸作业,严防遇湿发生火灾爆炸或泄露事故;督促危化品储存企业严防台风造成储罐壳体变形、倾倒、容器和管道连接断裂等,引发泄漏事故。工贸方面,全面落实防台风、防内涝、防触电、防涉水爆炸、防老旧厂房垮塌措施。矿山方面,对暴雨、影响区域,要求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不得安排人员入井,露天矿山全部停止作业,严防地下矿山淹井、露天矿山边坡垮塌等。同时,各级安委办要督促推动安委会成员单位做好台风期间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台风过境期间安全平稳。

二是及时动员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进入战备状态,提前准备好救援物资、设备;各地要按照全市应急救援队伍信息,结合辖区易涝点分布情况主动对接,在重点商圈、易涝点、重点道路等点位提前预置力量,构建属地和全社会各类救援队伍的对接、联动、调用机制。

三是做好灾情核查上报工作。强化与卫健、水务、公安、住建、交通、供电、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确保灾情上报快速、全面、准确。

四是督促相关部门和地区,做好地质灾害点位、城市内涝点位、险工险段周边等受灾部位群众转移避险工作。督促指导各镇及时组织对60岁以上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落实“一对一”帮扶机制。

徐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徐州市人才补贴政策

请注意!

疫苗首针接种临时暂停

重点保障第二剂次疫苗接种!

根据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按照江苏省统一部署,我市即日起至6月30日将集中开展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

1.6月9日-30日,原则上暂停疫苗首针接种工作,重点保障已接种疫苗首针的居民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2.请已接种疫苗首针的居民,根据首针接种疫苗时预约接种第二剂次时间,准时按照首针疫苗接种组织渠道有序前往接种点接种。对于错过预约接种时间的,请尽快到接种点再次预约接种。

3.预计7月1日之后,将继续开展疫苗首针接种工作。

特别提醒:

1.请居民朋友们提前查看本人接种信息,按照预约时间有序到接种点接种。

2.注意避免空腹接种,携带好、预约单,手机去接种点。并做好个人防护。

3.接种前一天避免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正常饮食。

4.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

5.有关健康咨询请询问现场医务人员。

接种信息查询方式:查看疫苗接种单,如果没有接种单的,可以进入支付宝首页,在首页上方的输入栏输入“健康码”字样,随后点击进入健康码小程序查询界面,点击“立即查看”选项,这时界面就显示健康码,点击二维码下方的“疫苗接种信息查询”即可查看个人疫苗接种的时间记录和接种次数等。

徐州市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徐州楼市新政:土地“两集中”供应,制定新房成交最高价

一、适用范围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1.在我市市属企业及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主城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2.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

二、政策举措

1.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2.购房补贴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对企业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博士,按照《徐州市进一步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徐委办〔2018〕175号)标准发放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

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按照以下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1000元/月/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900元/月/人、租房补贴600元/月/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600元/月/人、租房补贴400元/月/人;

(4)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只能申请其中一种补贴。

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人,补贴3年;

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补贴3年;

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补贴3年;

非徐州籍毕业生,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4.专项补贴

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回徐工作,在徐州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200元的专项补贴,补贴3年。全职引进的驻徐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按照博士600元/月/人、硕士400元/月/人、本科2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3年的专项补贴。

法律依据

《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徐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申报细则》《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办法申报细则》《徐州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实施办法申报细则》《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2019年6月24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一)在我市市属企业及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主城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二)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引进当年首次社保未缴满6个月的,可跨年顺延至缴满6个月后申报。

二、享受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引进的毕业生优先享受最长租期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优惠的方式实现,不再发给个人。

(二)购房补贴。自引进当月起3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市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毕业生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可申领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2.全职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300强,参照毕业当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博士,在徐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徐州市进一步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徐委办[2018]175号)标准发放30万元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购房补贴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不能重复申请。

(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按照以下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1000元/月/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900元/月/人、租房补贴600元/月/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600元/月/人、租房补贴400元/月/人;

4.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只能申请其中一种补贴。

(四)交通补贴。全职引进的非徐州籍毕业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申领3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五)专项补贴。全职引进的驻徐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按照博士600元/月/人、硕士400元/月/人、本科2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3年的专项补贴。

申报程序申报单位登录徐州人力和社会保障网(://.jsxzhrss.gov.cn/),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进行申报或在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进行申报。

徐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展通报徐州市疫情防控最新通知

4月9日晚间,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徐州市加入“两集中”供地城市阵营,一年供地不超过4次;建立土拍熔断机制,溢价率超50%的,停止竞价取摇号方式确定竞买人;同时,根据土地供应情况,制定商品住宅的最高成交价等。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市委市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在去年八条调控措施的基础上,现结合实际,实施“323”调控新规,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23”是指三项平稳机制、两个和三条利民措施。三项平稳机制包括实行土地供应“两集中”、 建立土拍熔断机制严格价格备案管理;两个包括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和开展房地产市场虚宣传;三条利民措施包括切实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合理平衡成品住房比例和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徐州市将实行土地供应“两集中”:集中发布公告,全年发布住宅用地招拍挂公告不超过四次,每次供地不低于1000亩,时间间隔、地块数量和区位要相对均衡;集中组织出让活动,挂牌公示结束后,交易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建立土拍熔断机制。土地招标拍卖过程中,当溢价率达50%或超过设置的最高限价时,中止网上竞价,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徐州市要求,严格价格备案管理。实施同区域价格管控,根据土地供应情况,制定区域年度商品住房最高限价。

同时,徐州市将开展两项。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加强信贷资金用途审查和流向监测,严厉查处经营性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开展房地产市场虚宣传。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发布虚房地产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徐州市称,将切实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建立完善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并上线运行,提高公积金办理速度。及时受理领军人才和专门人才购房申请并按政策放宽限额。

合理平衡成品住房比例。对新建商品住房,通过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将成品住房比例控制在40% ,其余部分为非成品住房,让群众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上半年启动实施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租房、长租房(优租房)项目建设。其他县(市)区参照主城区做法,编制工作,相继启动公租房、长租房(优租房)项目建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原题:《徐州楼市新政:土地“两集中”供应,制定新房成交最高价》

徐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关于全面禁止探视的公告

徐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展通报

在广大市民和来徐朋友的积极配合下,相关人员以及场所防疫排查工作和隔离管控工作推进顺利。

截止11月26日11时,已累计排查到本市密接84人,隔离人数82人,核酸检测79人,阴性77人,其余结果待出;已累计排查到本市次密接653人,隔离人数625人,核酸检测549人,阴性447人,其余结果待出。

封控区隔离人员1304人,核酸检测1304人,结果全部阴性。

以上共计隔离2011人,核酸检测1932人,阴性1828人,其余结果待出。

徐州乐园环境检测56份样本,结果全部阴性;宾馆环境检测5331份样本,24份样本弱阳性,190份阴性,其余结果待出;徐州地铁环境检测76份样本,结果待出。对确诊阳性患者密切接触过的相关场所进行了全面消杀。

已排查时空伴随的轨迹交集人员1565人,均已赋予黄码。

全市共设置隔离点447个,全部隔离房间23056间。目前在用隔离点32个,在用隔离房间2406间。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徐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26日

徐州关于暂停车驾管业务办理的通知

徐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关于全面禁止探视的公告

近日,南京市出现了肺炎疫情。为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兔人群聚集,切实落实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徐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

1、所有来院的就诊患者、家属、陪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均需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码显示绿码,方可进入医院。

2、新入院住院患者和陪护,入院前必须开展核酸检测,持七日内本市核酸阴性报告、行程码及健康码显示绿码方可入院,入院后前三天每天查一次,之后每周查三次。自通知之日起,已在院的住院病人前三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之后每周查三次。

3、严格落实“一患一固陪”,禁止轮流陪护。陪护人员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发放陪人腕带,无陪人腕带不得进入病区。

4、患者住院期间一律谢绝来院探视,鼓励使用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探视。

5、住院患者及陪护在院期间主动配合体温测、健康码_验、流行病学史筛_及信息登记,并签署承诺书。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若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6、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请尽快持本人到附近的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请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理解和配合,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我院将一如既往的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根据市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1月25日晚通知,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健康安全,自即日起,暂停全市公安车驾管窗口线下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暂停车管所窗口、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车驾管业务窗口对外服务。

二、暂停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已经成功预约的,车管所将统一取消预约。统一取消预约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三、暂停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教育以及考试业务。8分以下审验学习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完成。已经预约成功的驾驶人,车管所将统一取消预约,请保持手机畅通,车管所将电话联系告知。

四、近期需要办理机动车补牌证、6年免检、驾驶证补证等车驾管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以自行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相关牌证会邮寄到您手中。

五、恢复以上业务的时间将及时公告。

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防护工作。如有疑问,请拨打12123或者0516-83642372、83642402、83642373、83642420进行咨询。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11月25日